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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

2025-02-04

  

厦门市人民政府

  去年4月份反映鼓浪屿鹿礁路99号严重危房问题至有关部门反映,管委会回复转鼓浪屿房管所危改办。到如今置之不理★。管委会也无进一步督办。

  三是医疗★:鼓浪屿医院复办、推出鼓浪屿居民的药品专项采购办法★★★;拓展网格医生服务项目★★,对辖区内慢性病人★“三师”(健康管理师、社区医生、总院专科医师)管理。

  一是组建资产运营管理公司★★。市国资委制定的《关于组建厦门鼓浪屿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方案》,已于今年3月11日第65次市长办公会议上研究通过。现正积极对接市国资委和建发集团,协调跟进公司组建筹备★★、经营方案制定,配套建立相关保障机制★★★,加快推进鼓浪屿国有资产市场化★★★、专业化运营管理★★★。

  四是城市管理:鼓浪屿地理空间信息系统建设工程,智慧旅游综合管理与服务平台(语音导览、客流实时监测发布、电子门票验证、旅游集散中心★★、无线WIFI等子系统建设)★★,城市管理信息化平台。

  总体思路,主要从完善法规体系、常态化整治、精致化提升、推进申遗和历史风貌建筑保护等方面来加强。

  鼓浪屿波斯顿灵光堂管风琴修缮与展馆建设。已于2014年9月13日与奥地利的里格尔公司签订了管风琴维修协议,预计2017年5月31日完工。为该琴“量身打造”的鼓浪屿风琴博物馆二馆也在紧张的建设中,场馆建设现已经完成了场馆内部装修施工图的绘制,目前正对图纸进行施工图审核和消防设计审核,随后将送财政审核所报审控制价,再进行后续的招投标工作。

  四是推动社会治理体制创新。开展软法运用研究,围绕“社区软法治理规范化”、★★“社会认同与软法治理机制创新”等课题进行调研探索★★★。完善群众自治公约,进一步发挥鼓浪屿家庭旅馆协会、龙头路商业街自律联盟等自治组织作用,运用“软法”规范鼓浪屿居民、商家的自治行为★。引导群众自治共管,大力培育基层自治组织、社区社会团体★★、群众兴趣小组、慈善互助组织等多种类别的社会组织★,创新推动项目自治、片区自治、协会自治、商家自治等,形成多层级★★★、多类型的群众自治共管体系★★。

  四是整合了资源。国有资产运营思路更加清晰,将厦门市轮渡公司划转给市港务集团,2014年10月航线调整,游客市民分流,疏导限流,削峰填谷★★,游客在时间和空间分布上更均衡★★。

  梳理交通工程类★、市政工程类、环境提升类、城市管理类等4大类共29项鼓浪屿建设项目计划★★,投资总额约为4.2亿元。

  三是深挖鼓浪屿文化历史底蕴。编纂出版《鼓浪屿钢琴博物馆图典》★、《鼓浪屿故事》系列、《我爱我的鼓浪屿》系列丛书、《鼓浪屿杂志》期刊,全面展示鼓浪屿的人文之美★★。

  三是环境提升项目★:天主堂周边环境整治,大德记海滨浴场提升改造,延平公园二期整治提升,鼓浪屿公园(海底世界)★、笔山公园景观改造,延平路、三丘田码头至钢琴码头段、西北部片区绿化景观提升改造★★,华侨亚热带植物科普观光体验主题园设计等;

  六是落实为民便民惠民举措★★★:主动拆除街心公园南侧一栋“公家★★★”所有的三层小楼、还空间于民、公园面积大幅增加;成立街道便民服务站,先后投入近20万元改造老人活动中心★★,增设龙头社区爱心餐桌用餐点★★;鼓浪屿行政服务中心成立★、“一站式★”服务;街巷的路面★★★、排水管网、路灯等进行改造,出行条件和街容街貌大幅改观★★★;“社区园圃★”行动开展★★;完善鼓浪屿截污系统工程★★;启动原丽之岛酒店改造成游客餐饮服务中心项目。

  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鼓浪屿的整治提升工作的确像你所说的那样,取得了明显成效,得到了游客与居民的肯定。

  四是教育:拓展音乐艺术★、美术、足球等特色教育,建成中小学文化教育和社会实践基地。

  三是提请研究鼓浪屿危房处置意见,制定私危房翻改建、置换管理办法,规范建设管理。

  根据公安部门意见,您所反映的问题,如果是游客居住7天以上(月租)★,并向公安机关申请★,实行身份登记,依法纳税,是允许的。如果出租行为属于日租★★★,未经任何审批,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也是不允许的★★。您所反映的这个问题,我们会转交给鼓浪屿派出所,加强出租房排查和外来住客管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置★★★。发现此类行为,您可以拨打鼓浪屿派出所的举报电线。

  由于申遗的需要,从前年开始★★★,鼓浪屿管委会、市规划委★、市建设局、思明区政府联合发布公告★★,停止与申遗无关的建设★★★。今年已经进入第三轮的休建期。但是,危房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们会高度重视★★★。

  三是推动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探索综合执法模式运用★★★。探索成立综合执法队伍,常态化开展综合整治及专项整治行动★,形成城市管理联合整治★★★、综合执法长效机制。推动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推动综合执法主体、执法程序的合法化,加快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

  二是开发音乐主题游乐(音乐体验专项路线)项目★★。举办音乐主题群众性活动,举办鼓浪屿国际钢琴节、四季音乐周,开展家庭音乐会★★★、沙滩音乐会等群众性活动。

  鼓浪屿列宾美术艺术展馆。选址龙头路149号★,目前已经移交给博物馆承建方★,现正全面推进展馆建设。

  二是市政工程:全岛电力扩容改造,街心公园片区排涝改造★,鼓声路10号周边排洪沟改造,全岛路灯改造★★★,垃圾收运体系升级,公厕改造提升,道路导示牌(三期)★,鼓浪屿道路施工工艺提升,泉州路、永春路、内厝澳路市政街景改造项目等;

  二是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完善职能部门网格化管理,试行划定区域★★★、定时巡查、错时上班★★★、定岗定责的网格化管理模式,建立鼓浪屿城市管理巡查信息员队伍,实现市容管控零死角★、违法经营零空间、违章违建零增长。探索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模式★★,把鼓浪屿协同管理联合执法机制与文明创建★“9+1”机制结合起来,完善制定《鼓浪屿协同管理联合执法工作机制的意见》,整合驻岛公安、工商、环保、安监★、卫生、城管执法等多个执法部门力量,成立常驻综合执法队★,明确执法主体,整合工作职能,破解“破墙开店”、建筑土渣撒漏倾倒、煤气安全管理等职能交叉、多头执法的难点问题。

  五是强化了整治。制定了《鼓浪屿整治提升总体方案》和《鼓浪屿整治提升2014-2015年工作方案》,明确5类40项具体的整治提升行动,组织了卫生保洁、消费环境、海上营运、家庭旅馆★★、交通秩序(电瓶车★★★、板车)、户外广告、公共安全等专项整治行动,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路面更加清洁,违建大幅下降★,烧烤基本消除,旅游市场得到了净化。

  三是引导群众共治共管。推进公共安全群防群治,发挥岛上700名“红袖标治安员巡防队★★”和★★★“家庭旅馆协会治安网格队”作用,与公安机关的专业巡防队伍相互策应★、相互补充★★★,组织居民商家开展分区安全自查等工作,破解岛上警力不足问题,减少安全隐患。推进市容市貌自治自律,进一步扩大龙头路商业街商家自律联盟队伍,强化自治功能★★,开展“门前三包”落实和环境卫生保洁自律监督工作,参与“无垃圾落地、无油烟烧烤★、无噪音、无假冒伪劣商品”活动。强化居民党小组★、党员先锋队等表率作用,持续开展“厦门白鹭志愿联盟”等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居民群众对不文明行为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

  中国唱片博物馆,推动其落地,逐步引入其他音乐内容的博物馆,形成音乐博物馆群落。

  二是推动现行法规实施到位。全面梳理涉及鼓浪屿管理的现行法律法规,查找实施过程中的障碍性问题,对应提出法律法规修订★★★、执法体制调整★★★、执法力量配备等方面的建议★★★。及时修订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确保与法律法规的有效衔接。推动实施细则制定★★★。推动政府出台《厦门市鼓浪屿风景名胜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一是交通工程:鼓浪屿综合码头、大德记栈桥加固、黄家渡码头维修加固、轮渡候船平台和三丘田码头景观工程等;

  一是继续对风貌建筑实行保护★★★。对处于危房状态的★★、产权不清的风貌建筑★★★,由政府介入,进行加固修缮。

  二是统筹公有资产调配★★。当前,国有资产存在层层转租给商家经营,缺乏调控手段★,业态比较低端等问题★,给市场管理和业态转型升级带来压力。对此,管委会已启动鼓浪屿非住宅整治回收工作★★★,已拆除小木屋12户,回收业态不符的直管公房非住宅11户。下一步,将积极推动空置资源盘活利用、公有资源统筹调配,推动大德记浴场、演艺学院★、中央音乐学院鼓浪屿分院、观海园等国有资产整合管理,为完善居民生活配套、打造文化产业空间等腾出空间;推动直管公房的统一调配安置,通过差异化租金调控扶持文创产业发展★,调整商业业态。

  二是建设:规范房屋建设管理,制定私危房翻建置换管理办法★★,下一步将协调相关部门★★,对因政府解危或拆除造成的空地提出处置意见,消除安全隐患,维护群众利益。

  一是对鼓浪屿申遗的核心价值进一步提炼、提升。鼓浪屿申遗办与厦门大学人文学院和厦门市社科联★★★、厦门市社科院合作,成立了“鼓浪屿国际研究中心”★★★,汇聚相关部门和学术界代表,搭建一个国际化的研究平台★★★,举办★★“2014鼓浪屿突出普遍价值研讨会”和“诗说鼓浪屿”研讨会,挖掘闽南文化、海洋文化、华侨文化、生态文化等鼓浪屿特有的文化遗产。

  六是提升了品质。加快推进鼓浪屿在★“美丽厦门★★”战略中的“品质之美”的导向作用★★,空间更疏朗,环境在美化,日渐回归“净★★”与“静”★★,社区功能在恢复,人文气息在回归,文化项目和文创产业更加凸显;加强非住宅公房管理,商业业态和旅游品质持续提升★★,修订完善法规规章,依法履职,从社会各界聘请监督员,培育新鼓浪屿人的共建精神★★★,调动游客的参与精神,“共同缔造”正在岛上生动实践。

  五是家庭服务:建立鼓浪屿街道家庭综合服务中心★★,搭建社区★“居民互助社”等平台。

  鼓浪屿2008年启动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活动★, 2012年列入世界文化遗产中国预备名单★★,现正力争列入2017年文化遗产申报项目★★★。近期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三是加大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全面启动原领事馆和历史风貌建筑(含申遗要素点)的保护修缮与开发利用,聘请原省建筑设计院院长、著名建筑专家黄汉民为鼓浪屿总建筑师,加强鼓浪屿建筑修缮保护技术力量★★★。在已完成协和礼拜堂、黄家花园★★、观海园、春草堂等26个遗产核心要素修缮整治基础上★★,又启动了鼓浪屿工部局遗址二期工程★★★、中南银行旧址★★★、电话公司旧址等遗产核心要素和吴氏宗祠等重点历史风貌建筑的修缮保护★★;瞰青别墅★、天主教堂主体建筑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工作也在推进中。部分成熟的点向游客开放,如协和礼拜堂,吴氏宗祠举办★★★“漆味之春--中国漆画展”。

  故宫博物院鼓浪屿外国文物馆建设。选址鼓浪屿鼓新路68-80号原救世医院。2014年11月24日★★★,厦门市政府与故宫博物院签署了《建设运营鼓浪屿外国文物馆合作框架协议》★,计划2015年底建成并向游客展示,现有筹备组专门负责推进此项目。

  三是理顺了体制机制★。2014年8月,市委决定思明区委书记游文昌兼任鼓浪屿风景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2015年4月,又任命郑一琳为管委会主任,进一步了加强鼓浪屿的领导力量。2014年5月将鼓浪屿综合执法大队★★★、鼓浪屿旅游质监所★★★、鼓浪屿市政环卫管理处成建制移交思明区★★★;整合驻岛的城管★★、房管★、旅游★★★、市政环卫★、街道★★、边防、公安、卫生、环保★★★、工商、物价★、消防以及10个市相关职能部门力量,搭建统一调度指挥平台★★,形成了综合整治工作合力★★。

  一是继续加强专项整治★★★。加强重点区域整治,根据《鼓浪屿“一环数片”环境整治工作方案》,加强沿环鼓路轴线占道经营★、流动摊贩★★★、出租帐篷、板车停放★★★、卫生保洁、无证照相等问题的整治,加强中华路、福州路★★★、市场路★、延平公园★★★、街心公园等几个片区内违章建设、无证经营等问题专项整治,以点连线成片提升鼓浪屿市容环境。加强突出问题整治,持续加大对无证导游、卫生保洁、消费环境、市场监管★、家庭旅馆★、海上营运、交通秩序、户外广告★★、公共安全等9个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力度。重点加强对东渡游轮码头★、轮渡码头“野导”,福州路★、龙头路油烟烧烤★★,音乐厅(晃岩路与龙头路交叉口)周边噪音★、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以及第一码头私人非法营运等问题整治。从源头上强化鼓浪屿景区违法人员管理★,建成鼓浪屿轮渡月(季)票办理审批智能化系统,对违反景区管理人员将列入“黑名单★★”并取消其过渡优惠资格。

  ★★★“鼓浪屿整治提升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现在正进入着力于“常态★★”和“长效”的新阶段。以整治促提升★★★,以提升体现整治。把鼓浪屿管理好、保护好★★、发展好★★。围绕“申遗”这条主线开展工作。在社会治理★★★、环境保护、文化传承、旅游开发等方面探索创新体制,齐抓共管,让工作运转更加高效★★★;大力加强景区规划和管理★★,扎实开展景区资源保护,景区绿化★★、美化及景观改造,旅游环境综合整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文化旅游品牌打造等工作★★★;深入推动★“申遗”工作,加强鼓浪屿建筑的修缮保护;挖掘文化内涵,扶持群众文化团体,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推进鼓浪屿音乐、文化产业整合提升★;推动智慧鼓浪屿和智慧旅游建设;落实为民惠民举措,统筹协调,让居民生活更幸福,游客体验更满意,更加宜居宜游★。

  二是对私危房采取临时措施★。在停止私危房翻建期间,鼓浪屿危改办加大排查力度,加强专业指导★★,并采取临时加固排险措施★,同时要求停止在整体危房内居住或进行经营性活动。

  一是搭建立法体系建议框架。立足鼓浪屿★“文化社区+文化景区”的发展定位★★,于今年3月18日正式委托厦门大学法学院开展《鼓浪屿文化社区★★★、文化景区立法研究》,发放问卷和将召开若干场次的征求意见座谈会★,广泛听取相关部门、社会组织以及鼓浪屿常住居民对制度建设需求的意见建议。围绕鼓浪屿★★“管理和保护”两个主题,起草制定《鼓浪屿核心区建设活动管理办法》及《鼓浪屿风貌建筑保护条例》5个配套实施办法。开展问题导向立法需求研究★,针对房屋权属不明,文化遗产、历史风貌建筑等法规配套★、鼓浪屿家庭旅馆管理★★★、鼓浪屿非户籍人口管理等方面起草制定相关法规★★★。

  鼓浪屿很多小区的住宅楼业主没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批就私自将房子(不是家庭旅馆)出租给外地游客,导致小区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请问政府是否有相关举措来治理此种情况★★★。

  一是与中国华录集团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合作开发鼓浪屿音乐文化产业,引进运营中国金唱片奖、中国音乐文化博览会等项目。

  二是开展形式多样的申遗配套活动。拍摄大型申遗纪录片、宣传片《鼓浪屿往事》★★;协助拍摄《美丽厦门★★?回眸鼓浪屿》等十集系列微电影故事短片★;出版《厦门话白话字简明教程》★★★、《鼓浪春秋》首卷《奔腾时代:鼓浪屿上的商业浪潮》等申遗系列丛书★★;开展★★“传承文化遗产、添彩美丽鼓浪★★★”2014年文化遗产日系列活动。完善遗产保护的配套规划;鸡山路等申遗路线整治;设立★★“鼓浪屿世界文化遗产监测保护中心”★,委托厦门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鼓浪屿文化遗产监测系统构建规划。

  鼓浪屿危旧房的综合治理现统一纳入思明区危旧房综合治理大盘子,统筹考虑。2015年3月16日,鼓浪屿管委会、思明区人民政府、厦门市规划委★、厦门市建设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鼓浪屿申遗期间管理工作的通告》,明确★:自2015年3月16日至2016年3月15日为期一年时间内★,暂停鼓浪屿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无关的建设项目审批和施工许可★,已批准修缮或结构更新的历史风貌建筑项目除外★★。至此★★★,鼓浪屿岛上的私危房翻★、改建进入第三轮休建期★。

  二是明确了定位。按照“文化社区+文化景区”和高尚的文化之岛、优雅的宜居之岛、精致的旅游之岛的定位和“整治、整合、提升★★★”的战略步骤★★★,实施美好环境与和谐社区共同缔造行动,走出一条鼓浪屿文化创意与旅游产业共荣、社区生活与景区管理共治的可持续发展之路,将鼓浪屿建设成为“美丽厦门”的精华版。

  我们在积极稳妥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前提下★★★,注重文化、生活、业态的内涵提升,细化成一个个项目,文旅融合,创建研学创作基地★★★。

  鼓浪屿现有钢琴博物馆(位于菽庄花园)★★★、风琴馆(位于八卦楼)、国际刻字馆、郑成功纪念馆;“大航海时代与鼓浪屿-西洋古文献特展”展馆,选址在鼓浪屿中华路5号(原荷兰领事馆旧址),已于2014年3月14日开馆★★★;马约翰纪念馆,选址为原荷兰领事馆二楼★★,2012年12月8日已正式揭牌。民营的有东方鱼骨艺术馆★、世界名人蜡像馆、民俗用品展示馆、贝壳馆等。

  一是加强了领导★★。在2013年成立的鼓浪屿整治提升工作组基础上,2015年4月15日升格为鼓浪屿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由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蒙徽任组长,市长裴金佳任第一副组长★,举全市之力提升鼓浪屿旅游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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